十一 032005
昨天,我发出这样的疑问:《突然间,我也不明白什么是信用卡了。 》
今天找了许多朋友问问,看来我以前的看法应该还是没有错,应该还是只是有人希望用中国特色挑战国际惯例而已。
1,在美国,信用卡异议的举证责任在银行,银行要拿底单来证明真的是我花了这笔钱,不然,我就可以不还。
2,在中国有的银行那里(主要是中、建、工、农四家)那里,举证责任相反,持卡人要证明自己没花这笔有异议的钱。
3,有银行的朋友说,以上逻辑只是银行自己的逻辑,到了法庭上却未必。前提是你有兴趣跟银行打官司。
感谢 老冒 帮助我宣传我的文章,不过有一点忘记说明,我的帖子后面跟的相关资料中的《信用卡:是尊重惯例还是安全第一 》是为了表示我为什么疑惑。不加说明的和前面的《信用卡的基础知识和信用卡使用》给读者看,容易让不熟悉信用卡的用户心生疑惑。